辖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十佳明星企业”评选工作,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白碱滩区“十佳明星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4年“十佳明星企业”评选工作将按照《办法》执行。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自愿申报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申报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013和2014年度审计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月30日19:00前报送至白碱滩区商信委,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申报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将由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计分和评议,提出审核和推荐意见,选取前10名作为候选企业报区政府审批认定。
联 系 人:苟小燕 彭飞
联系方式:6919231
附件:
1、白碱滩区“十佳明星企业”评选办法
2、白碱滩区“十佳明星企业”申报表
白碱滩区商信委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