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3]13号)精神,认真做好享受自治区财税政策支持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开展2015年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项目应符合国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3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2014版)》规定范围。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申报表》(附件1)及《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汇总表》(附件2),填写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6日前报送白碱滩区商信委。
三、政策支持
(一)列入计划的项目,承担企业可按照《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工作的通知》(新经信技装[2009]7号)要求办理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审核事宜。通过项目审核和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审核的项目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二)2015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及申报国家项目将在该计划中遴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承担资金补助项目到期未验收的项目单位,新申报项目不再列入指导计划。
四、其他
自治区经信委将在2015年三季度编制2015年第二批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不再下达编制通知,编制要求同第一批)。凡因故未能及时申报第一批计划或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可申报第二批计划。
联 系 人:苟小燕 彭飞
联系电话:0990-6919231, 0990-6982131
附:1、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申报表
2、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汇总表
白碱滩区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